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2、承办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及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区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检查协调市直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总结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7、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访工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