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下载网上来信,按照《云南省网上信访工作暂行规则》和书记市长信箱处理登记表办理相关事宜。
二、信访人所提信访事项需转交有权处理职能部门的,送局领导批示后,按照程序报送市级领导,并跟踪督办,按时在网上回复。
三、网上来信要在下载之日3 个工作日内把信访事项转送有权办理部门,一般信访事项30日内办结、上报和回复;情况复杂的,延期不得超过30日,且应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信访事项办结、回复后,要做好信息采编工作。紧急事项及时采编上报。
四、做好网上来信事项办理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每季度要综合分析群众网上信访情况,实行全市网上信访通报制度。
五、信访人咨询网上信访业务或者查询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时,要耐心解答,热情服务,不得横、推、阻、塞。
六、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负责做好保山信访网站的管理、维护、网站页面更新以及文字信息录入等工作。
七、认真做好《保山信访》信息的编辑工作。
八、网上信访办理人员在业务办理中,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对后台操作密码严格管理,对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把关,对泄密造成影响的要严肃查究当事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九、负责联系省“网上信访办公室”,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对县区网上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0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