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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二科职责(保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1、受理市内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事的来信; 2、受理中央及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直其它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及时筛选重要信件,报送领导阅示; 3、及时向市直部门、县区转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分析每月、每季度及半年来市政府集体上访的动态; 4、做好集体上访的疏导和化解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中的疑难问题; 5、积极做好赴京去省上访人员的工作; 6、对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移交督办科立案督办; 7、负责对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8、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对来信来访目标管理的考核; 9、负责市长接待日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前期办理工作。 10、负责对赴京、上昆、来保上访的季度通报。联系省信访局二处。